| 部门介绍 | |||
法律系 法律系现在编人员27人,其中教师22人。在教师队伍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助教3人。硕士研究毕业生15人,占教师队伍的68%;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和江西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有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有南昌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在学缘结构上,教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在课程建设中,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即《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省级优质课程2门,即《公安实用法学概论》、《刑法》;校级优质课程4门,即《公安实用法学概论》、《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专业建设中,法律专业于2004年被江西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专科示范专业。在教研工作中,2007年3月,《公案实用法学概论课程建设与实践性教学研究》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公安实用法学概论》于2007年12月获第二届江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10余项;校级教改课题10余项。在科研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12项;主持或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0余项,校级科研课题10余项。 法律系工作任务繁重,承担了学校公安类专业和普通专业、培训教育、函授教育等法律课程的教学任务。法律系是一支年轻的师资队伍,40岁以下的占教师队伍的90%,他们年富力强,锐意进取,不断进取,在新形势下,他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谋划与描绘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发展思路,并付诸实践。为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教学质量,提升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水平不懈地努力。 法律系机构沿革情况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法律系前身是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政法学校法律教研室,(1978年3月批准成立)。1982年成立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设置法律教研室,下设法理、宪法教研组、刑法教研组、诉讼法教研组、民法教研组。 1984年9月成立江西公安专科学校设法律教研室。1998年2月经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置法律专业。为适用法律专业教学需要,法律教研室调整为法律教研部,下设法学概论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 2002年法律教研部更名为法律学系,下设行政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及办公室。2004年开始法律专业调整为法律事务专业(代码690104),列入学校普通专业招生。 同时为适用系管学生体制的转变,自2003年开始,增设法律系党总支委员会、系团总支委员会及学生工作大队至今。 法律系历任领导 1978年至1984年教研室领导 副主任刘光显、李保民(当时未设主任) 1984年至1990年教研室领导 主任朱平山 副主任 邓国良 1990年至1993年教研室领导 主任朱平山 副主任 邓国良 吴月道 1993年至1996年教研室领导 主任朱平山 副主任 邓国良 黄际华 1996年至2000年教研部领导 主任邓国良 副主任 毛光华 胡豫珍 2000年至今法律系领导 主任邓国良 副主任 项金发 徐俊 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 系总支副书记 、书记 朱耀琴 2004年2月至今 系总支书记 胡小丁 副书记 张剑波 团总支书记 肖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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