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介绍 | |||
教务处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教务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制订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积极拓宽办学路子,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做好教学思想、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及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组织教学计划的制订与落实,负责教学过程的督导与检查。具体工作职能包括: 1、围绕学校发展目标,负责起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建设规划和教学规章制度。 2、组织各教学系部制订、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执行、完成情况。 3、组织各教学系部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4、协助、协调教学督导工作并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5、负责日常的课堂教学秩序管理。 6、组织对各教学系部教学工作的考核和岗位津贴分配 7、负责各类课表的编排和教室的调度。 8、负责课程重修、选修安排工作。 9、负责学生各种考试安排、监考、阅卷、成绩登记工作。 10、负责学生成绩录入、考试信息分析、专业调整、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提供毕业生成绩证明和“专升本”工作。 12、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竞赛等工作。 13、组织教师进修、培训、参加公安实践和教师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14、负责省级、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15、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教学研究成果和国家、省级、校级精品(优质)课程的推荐评审工作。 16、组织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安排和管理工作。 17、协助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制定校内教材规划,并做好校内教材(含活页)的招标、印刷、出版等工作。 18、负责做好教材的征订计划及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19、协调各系部关系,及时收集基层教学情况,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做好校领导交办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他各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