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上答疑
问题:
 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能否获得学士学位?
回复:
    专科在籍生在完成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后(成绩及格),且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以依照自学考试毕业生管理办法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其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向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中请办理学士学位。
问题:
 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是否全国通用?
回复:
    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但还是必须持有考生考试所在地省级考试部门的成绩证明。
问题:
 自考成绩公布的时间?
回复:
    上半年为5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初, 7月份为8月初。考生可通过16866955自学考试声讯热线查询。也可登陆江西省教育网,网址(http://www.jxedu.gov.cn)或登陆江西省自学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jxzk.com.cn/)查询,考生还可编制准考证号联通用户发送至895586,移动用户发送至1066595586查询。
问题:
 如果考试不合格,是否可以补考?
回复:
    自学考试不存在补考,如果本次考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问题:
 能否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考试?
回复: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一人一证(专、本通用)。考生要报考多个专业,不用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选择报考的课程即可。
问题: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如何申请查分?
回复:
    凡在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均可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0日前)凭准考证向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填写查分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相关手续费。各县(市、区)招考办按专业课程填写考生申请试卷复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由设区市招考办汇总上报省考办,并派自考专干前往省自考办抽取相关试卷。省自考办不接受个人申请查分手续。 自学考试查分查核的范围是:审核成绩是否错统、错登、漏统、漏评。主观性试题评分的宽严不属于查核范围。申请查分的考生,在申请查分一个月后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查分结果。
问题:
 如何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
回复:
    详见http://www.jxzk.com.cn/newscontent.asp?id=414
问题:
 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国考课程和省考课程是怎么一回事?
回复:
    专升本自学考试本科国考课程是指国家统考命题课程,省考课程是指少量能体现特色的由省命题的课程。各类高专,高职学校和成人高校在籍专科生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全部课程均按照省自考办的统一安排组织教学和考试。为降低考生考试成本、心理成本,有 300 人以上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学校设立考点。省考课程成绩经省自考办确认后输入考生成绩数据库。省考课程和国考课程均属国家考试范围.
问题: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所在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
问题:
 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以前已经考过,怎么办?
回复:
    可以申请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课程名称相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问题:
 自考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待遇?
回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则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问题:
 什么是主考学校?
回复:
    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问题:
 自学考试对课程考试及格率进行控制吗?
回复:
    自学考试管理部门部队课程考试及格率进行控制,知识组织命题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并依据指定的学习教材,参照一般高校的水平来组织命题。
问题: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多长时间考完本科课程?
回复:
    凡取得江西省普通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高校学籍的专科或本科学生均可报考相关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 如果每次都能通考试课程,一般 2 年至 3 年时间可完成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问题:
 在籍学生在何处报考自学考试?一年考几次?
回复:
    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学生可在学校成立的自学考试专门机构(继续教育学院或教务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籍专科生和本科生可到县(区市)招考办报名或到学校专门自学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我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开考三次:4月、7月、10月。报名时间:前一年的12月下旬、5月中下旬、8月中下旬。
问题:
 自学考试是否可以在省外考试?
回复:
    可以,在学校报的可以到省考办办转考
问题:
 读你学校的公安专业能参加公务员考试里的公安专业的报名考试吗
回复:
    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学历(不要求是全日制统招)要求即可。
问题:
 自学考试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遗失后,如何补办有关手续?
回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因故遗失《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者经本人申请,单位出具遗失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省考办学历教育考试科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因水灾、火灾、遗失等可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带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自考办学历教育考试科申请办理学历证明手续。须交工本费及手续费。
问题:
 什么是实践性环节考核?到何处报考?
回复:
    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有部分课程为实践性环节课程,是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课程学习的程度和掌握实践技能的实际可到省自考办公布的主考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问题:
 在籍生能否免考部分自学考试课程?
回复:
    课程免考按省考委制定的《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执行。在籍专科生,在校期间主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与自学考试专业中的公共基础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高于的,在自学考试中可免考并认可学分。
问题:
 应考者携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
回复:
    按照自学考试的《考生守则》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三证”放在桌子上以便监考人员核验。“三证”中缺一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有未办理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必须持贴本人身份证明,方能参加考试。没有办理身份证的中等专业学校集体报考的考生,可同时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照片上盖钢印的学生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丢失者,应及时向本人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申请补办。缺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问题:
 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一般有多少门课程?
回复: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低天 70 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 20 门,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 125 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 10 门,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 70 学分。
问题:
 听说今年一月中旬会加考,可以报警察伦理吗??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回复:
    学校没有组织省考,报不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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